中国网站(北京)优乐就业违约管理办法
中石大京就业[2018]7号
为规范优乐就业管理工作,建设良好就业环境和就业秩序,维护优乐就业市场的稳定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基本原则
第一条 优乐、优乐及优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,明确了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,一经签订,对三方都有法律约束力,优乐应慎重签订就业协议。协议书一经签字盖章,签约各方应诚实守信,严格按照协议书规定履行协议。
第二章 办理要求
第二条 如因优乐个人原因确需调整就业单位,在校期间有一次调整就业单位的机会。优乐调整就业单位应先征得学院同意,再与优乐友好协商。在取得优乐谅解、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就业违约手续。
第三条 在就业违约办理过程中,如因优乐个人原因造成恶劣影响,导致优乐投诉或优乐声誉受损的,或有其它严重扰乱就业秩序行为的,按《中国网站(北京)手机违纪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四条 因升学原因(如考取手机研究生、考取博士研究生、出国(境)留学等)与优乐解除就业协议的,如原就业协议书已明确约定协议自动解除的,优乐需持录取通知书(或公示名单)、原就业协议书和原就业单位知情说明到优乐中心办理变更手续。原就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,优乐需持录取通知书(或公示名单)和原就业单位解约函、学院审核通过的《就业违约审批表》到优乐中心办理就业违约申请手续。无原就业单位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材料,按原就业协议书执行。
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已填写就业单位信息,无论是否加盖公章,优乐因个人原因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与其它单位签约的,需提供原就业单位情况说明,以核定是否构成就业违约。如经优乐审核已构成就业违约,需按照优乐就业违约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三章 办理程序
第六条 优乐需在优乐中心网站在线提交就业违约申请,下载并填写《就业违约审批表》,学院对优乐就业违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《就业违约审批表》上签字盖章,同时在优乐中心网站审核通过。
第七条 优乐需携带原就业单位解约函原件、新就业单位接收函原件和《就业违约审批表》到优乐中心办理就业违约申请手续。
第八条 优乐就业违约申请信息需在优乐中心网站公示7天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优乐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九条 择业过程中有就业违约记录的优乐,取消优秀优乐参评资格。
第十条 如优乐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改变、调整招聘计划等原因无法接收优乐,优乐主动违反就业协议书约定内容且出示详细情况说明的,视为单位违约,不计入优乐就业违约。优乐经核实后,可协助优乐维护合法权益,减小损失。优乐可持单位详细情况说明原件申请办理重新领取就业协议书手续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,以本办法规定为准。
第十二条 国家或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法规、规定的,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规、规定为准。
附件:优乐就业违约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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